2.2. 適用於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2.1 使用者的安裝摘要

警告警告
 

在執行下列步驟前,請確定叢集服務並沒有在任何的成員上執行。

假如您目前在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2.1 上執行叢集服務,而您想要安裝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3 到您的系統,並且保有您的叢集 設定,請在安裝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3 前於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2.1 系統上執行下列步驟來備份叢集設定:

  1. 在所有叢集成員上執行 service cluster stop 指令以停止叢集服務。

  2. 移除所有成員中的叢集資料庫檔案 (/etc/cluster.conf), 並且以不同的名稱儲存一個副本(如 /etc/cluster.conf.sav)到另一部執行中的系統, 或例如磁碟片的可攜帶儲存裝置。

  3. 在所有的成員上升級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2.1 的作業系統到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3。

  4. 使用如 第 2.1 節 所描述的方法來安裝 Red Hat 叢集套裝軟體。

  5. 在所有成員上,安裝叢集軟體所管理之服務的應用程式。

  6. 回復您在 2 步驟所儲存的叢集資料庫檔案到一個成員中, 重新命名該檔案為 /etc/cluster.conf

  7. 執行 /sbin/cluconvert 指令以轉換/etc/cluster.conf 檔案為 /etc/cluster.xml

  8. 執行 /usr/sbin/shutil -i 來設定叢集成員上的共用儲存,這個指令將會初始共用的儲存裝置。 然後執行 /usr/sbin/shutil -s /etc/cluster.xml 來從這個檔案讀取共用儲存裝置的資訊,然後再寫入到共用的狀態。

  9. 使用 /sbin/service clumanager start 指令來啟動這個成員的 叢集服務。

  10. 使用 scp 指令複製 /etc/cluster.xml 檔案到其他成員。

  11. 啟動其他成員的叢集服務。